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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宜春市市级非物质遗产代表性项目丰城洪州窑青瓷烧制技艺责任保护单位的公示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27 10:02:33


  为了更好地开展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丰城洪州窑青瓷烧制技艺项目保护传承工作,由丰城市文广新旅局推荐上报,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将丰城洪州窑青瓷烧制技艺项目的责任保护单位由丰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调整为江西洪州窑碗泥岭古陶文化有限公司

  现将拟调整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从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4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宜春市文广新旅局非遗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联系单位:宜春市文广新旅局非遗科

  联 系人:李亚琼、徐芊

  电话:3585510、18979515303、18317955630

  邮箱:ycswhjswk@126.com

  特此公示。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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